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 > 正文

诺泰生物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索赔

  • 新闻
  • 2024-10-24 11:06:04
  • 725
摘要: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【信披】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10月23日晚,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诺...

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【信披】查看更多考评等级

  2024年10月23日晚,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诺泰生物(维权),证券代码:688076)发布《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》,因公司及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证券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。

 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根据证监会立案公告,诺泰生物及实控人涉嫌证券虚假陈述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。(厉健律师专栏)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、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佣金和印花税损失。

  厉健律师表示,根据司法解释,暂定:在2024年10月23日前买入诺泰生物股票,并在2024年10月23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,可索赔。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,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。(诺泰生物维权入口)

 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股票对账单(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起至今)、联系方式等。

  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厉健律师,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,2009年荣获“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”称号。2003年至今,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,成效显著。其中,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“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”,投资者诉祥源文化、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。)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