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摩登索赔时效剩两个月 此前部分股民二审胜诉
- 新闻
- 2024-10-23 17:33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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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投资者诉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代码:002656,证券简称:ST摩登(维权))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,原告代理人之一、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ST摩登涉嫌两次证券虚假陈述行为,其中,首次的索赔时效只剩两个月,此前已有股民二审胜诉。目前有两类受损股民仍可起诉索赔。(厉健律师专栏)
案情回溯,2022年1月18日,ST摩登发布公告,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、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、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,被广东证监局处罚。
2024年5月10日,ST摩登公告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查明,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ST摩登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ST摩登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;ST摩登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。
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损失。
厉健律师表示,根据司法解释,暂定:1、在2018年4月12日到2020年1月9日期间买入ST摩登股票,并在2020年1月9日收盘时还持有该股票的亏损股民,可以索赔;2、在2022年4月27日到2023年6月29日期间买入ST摩登股票,并在2023年6月29日收盘时还持有该股票的亏损股民,可以索赔。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(ST摩登维权入口)
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、股票对账单原件(2018年4月1日至今)、详细联系方式。
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厉健律师,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,2009年荣获“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”称号。2003年至今,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,成效显著。其中,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“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”,投资者诉祥源文化、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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